讀「想贏,一招就夠!」心得

Blizzard Entertainment

昨天看到到商業周刊的「想贏,一招就夠!」在談「暴風雪」的成功,反觀自己這些年來的工作經驗,發現有很多觀念要修正。

集中,不要分散:

暴雪在初期,也是做很多遊戲,但一直在燒錢,最後在一次只做一個遊戲之下,才以「魔獸爭霸」成功。從以前到現在,我幾乎都同時想做很多事,以前的想法是,若同時進行,就能同時學會很多技術,完成很多事。在經過這幾年的試驗後,發現這麼做是錯的。

分散注意力會讓你在每個事件上消弱力量,比起專注於一件事情上,反而會需要花更多的力氣,看似做很多事,其實有很多精力都在切換中浪費了。「多工」對於效率來說是不好的,只是表面上看起來做很多事而以,每次的切換都是一種能量的浪費。

一次只做一件事,雖然看起來做的很少,但卻能做的很好,而且不會身心俱疲,因為你不需要暫存(記憶)多個工作的工作段落,再次切回時翻出來以便繼續下去。做好一件事再往下一件事前進,反而會有" 破關"的感覺,讓自己更有自信做下一件事,這是正向循環。所以,現在要修正觀念,專注一次只做一件事,集中,不要分散。

點子與執行力:

執行力是個重點,任何點子若沒有執行力,只是個空想,在《執行力》一書中,有段話
光是思考,不會找到新的行動方式;要行動,才能找到新的思考方式。
當你有個點子時,你只是表面上的認定它是好或壞,必須當你真正去做的時候,才會有新的線索去做判斷。

點子在初形成時是沒辦法知道最後結果的,很多時候當我們實際執行時,才發現它是個壞點子,但通常我們都不想浪費這段執行的時間,反而一定要把它完成,即使已經發現這是個壞點子。所以修正整個觀念,點子的發想可以有很多,挑選一個喜歡的點子(可能是好或壞的點子,因人而定),執行它,在整個執行過程中找到新的想法,再次確認這是否還是個好的點子,自己判斷是要繼續或終止。

注意!即使終止了,也不會是一種浪費,如果我舉愛迪生發明電燈的例子,你應該會知道我的意思,而且賈伯斯也曾說過
人生沒有用不到的經歷。
意思是你經歷過什麼,都會存在你的記憶中,在某一天你需要的時候出來幫你一把。

速度與體驗:

速度這件事在暴雪上似乎不重要。通常執行速度要快,才能比競爭對手快一步進入市場取得先機,就像常聽到的廣告詞「不要讓你的小孩輸在起跑點上」。但我後來發現這個觀念似乎不全是對的。

以Facebook的例子來看, 在它出現之前,已經有MySpace等社群網站,實際上在"社群網站"這個點子的執行速度上,Facebook是落後很多的,但結果卻是Facebook 贏得勝利(目前來看),速度似乎不是最重要的,當使用者體驗(使用者用它的感覺)與之相比時,抓住使用者的感覺,速度似乎就成了次要。這也是暗黑3一出,就讓其他網路遊戲公司的伺服器得以休息的原因。

這些年一直在做觀念的修正,不過很多觀念其實以前看的書上都有寫了,只是唯有自己撞過牆後,才會知道原來是這麼個意思。
本文網址:https://blog.tonycube.com/2012/05/blog-post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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